时间: 2018-11-20 浏览量:1414
一、部门主要职责
2005年因公司机构改革,政法武装部和法律事务处合署办公。
法律事务工作职责:
协助企业领导人正确执行国家法律、法规,对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;配合企业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;加强内部风险防范,参与起草、审核企业重要的规章制度;
参与企业的资产转让、散小股权及应收账款等涉及企业权益的重要经济活动;接受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,代理企业的诉讼和非诉讼活动;
林区公证处工作职责:
公证处自1985年成立以来,负责面向林区及松江河镇内办理公证事务,办理棚户区房屋继承权公证,出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证明。
政法委工作职责:
按照党的方针政策,上级政法机关和公司党委指示维护林区社会政治稳定工作;做好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宣传;防范处理教育邪教工作,不安定因素排查和调处,开展全年综合治理工作;建立健全定期排查、检查督办、情况通报、责任追究工作制度。
武装工作职责:
根据上级军事部门的指示、命令、结合公司实际,加强民兵应急连组织建设,抓好基干民兵、预备役人员的组织管理工作,组织民兵参加军事训练,落实训练任务,保证训练质量,不断提高民兵整体素质,做好战备制度设施建设。完成年度征兵工作任务,做好预征青年的政审、体检和训练工作。